刑事辩护与代理

2020-12-01

(一)、接受委托或指派担任侦查、起诉、审判、申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。

(二)、担任公诉、自诉案件一、二审被告人的辩护人。

(三)、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、自诉案件代理人;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;担任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的代理人。

(四)、公诉案件的会见被告、取保候审、认罪、认罚办理等法律服务